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

.

发布时间:2023-10-16   动态浏览次数:289


为了更好地服务我们的读者,激发大家对阅读的热情,以及促进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互动,图书馆启用读者积分(2023学年积分日期:2023.10.13-2024.4.23)。

一、凡我校正式读者均纳入积分系统管理,且有兑现积分之权利。

二、每位读者起始分为50分,在此基础上暂按下表加减分值,后期将酌情增加相关项目。

名称

分值

说明

借书

+1

1/册,每天上限20

OPAC验证个人邮件

+5

验证邮箱

增加借阅图书权益

-10

最大借阅册数后增加一本图书借阅权限

抵扣滞纳金

-10

抵扣一角钱

三、每年423日后积分将清零,回归起始分(50分)。

四、每年423图书馆将对积分最高读者进行表彰,可根据不同分值兑现图书馆各种礼品,具体以图书馆公布兑现清单为准。

五、利用规则进行恶意刷分者,图书馆有权予以扣除。

六、本规则解释权归图书馆。(编辑:吴红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