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发布人:技术部  发布时间:2016-06-16   浏览次数:6344


开放时间

1.开馆时间:7:30---22:00


读者入馆须知


1.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借阅,外单位读者须凭有效证件方可入内并享受相关服务。

2.保持肃静,不得喧哗嬉闹、高声朗读,注意仪表,不要穿背心、裤叉及拖鞋入馆,进入馆内将手机设置为振动,接听手机请到室外。

3.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不要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杂物,不要吸烟和进餐,勿在馆内躺卧或有其他不雅举止。

4.爱护公物,不要在墙壁和桌椅上涂抹、刻画。不要在馆内张贴广告、启事、宣传单等印刷品。

5.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座位,勿随意挪动桌椅。出入通道如防盗仪系统鸣响时,须主动配合保安或工作人员查明情况。



校园卡在图书馆使用须知


1.进入图书馆需使用校园卡通过门禁系统刷卡进入。

2.新生入校时发的临时卡只能进入图书馆但不能用于图书借阅。

3.选好了图书如要外借,需到总服务台凭正式的校园卡办理借阅手续。

4.丢失校园卡的读者除到卡务中心挂失外,还须及时在图书馆网站挂失校园卡的借书功能,未及时挂失借书功能,其卡被别人盗用借书,由丢卡读者本人负责。

5.凭本人校园卡可以免费办理昌北联盟借阅证。

6.凭本人校园卡可办理存包柜租用手续。电子存包柜如补办新卡需要到办公室重新注册方可使用。


图书借还须知


一、图书借阅数量与期限

(一)借阅数量(包括图书和期刊合订本):

1.教师:20

2.学生(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):10

3.校外读者:2

(二)借书期限:

1.教职工、研究生借书期限为90天,可续借一次。

2.学生专业书、教学参考书期限为60天,可续借一次。

二、书刊室内阅览

1.读者凭本人校园卡进入阅览室便可阅览图书和期刊。

2. 报刊一般只在本馆内阅读不外借,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登记借阅手续。

3.爱护图书,不要画线、圈点、污损和撕毁,否则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4.保持室内安静,不要在室内喧哗、打手机,手机铃声请设置为振动状态,接听手机请到室外。

5.保持室内整洁,请勿乱丢垃圾,桌椅、物品用后复原。

三、图书外借

1.本馆古籍阅览室内的图书、现报刊阅览室内的期刊和报纸只在阅览室内阅读,不外借,其余各类文献均可外借。

2.读者确定要外借的图书,凭本人的校园卡到服务总台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若未办外借手续而将图书擅自带出室外者按挟带论处。

3.读者想借的书若已被借出,可在图书馆网站办理预约手续,本校师生一次最多可预约3册。

4.图书借出时,读者应对所借出的书当场检查,如发现涂画、撕页等污损现象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做出盖章处理。若在还书时发现上述现象,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。

5.读者借出的图书到期仍需继续使用,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,可办理一次续借(续借期限为30天)。续借应在到期前一周之内办理,已经超期的书不能办理续借。

6.图书超期、遗失、损坏等均按《图书馆赔偿及罚款规定》执行。

读者积分使用说明

1.凡我校正式读者均纳入积分系统管理,且有兑现积分之权利。

2.每位读者起始分为50分,在此基础上暂按下表加减分值,后期将酌情增加相关项目。

名称分值说明:

  借书+1分/册,每天上限20分;OPAC验证个人邮件+5;增加借阅图书权益-10;抵扣滞纳金-10,抵扣一角钱。

3.每年4月23日后积分将清零,回归起始分(50分)。

4.每年4月23图书馆将对积分最高读者进行表彰,可根据不同分值兑现图书馆各种礼品,具体以图书馆公布兑现清单为准。

5.利用规则进行恶意刷分者,图书馆有权予以扣除。

6.本规则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
存包柜使用规定


1.图书馆实行“藏、阅、借、咨一体服务模式”管理,为方便读者存放书籍方便,在图书馆各楼层设立存包柜。

2.读者需凭校园卡,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存包柜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。

3.存包柜采用有偿服务。按学期计费,每学期20元。

4.存包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,如到期没有将物品拿走,将视为无主物品。

5.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贵重物品寄存在存包柜。

6.存包柜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
电梯使用规则

1.不要使用电梯装载超高、超长、超重之货物,以免电梯超载发生受损。

2.使用电梯装载大型物品,须事先向图书馆或物业管理处登记,并在电梯内装设保护板。装载货物不当致电梯损坏者,应负责赔偿。

3.进入电梯要保持梯厢内整洁。选择楼层要轻按楼层显示板,不要用力敲打按钮。

4.电梯行驶中不要强行开门或将身体靠在门上。

5.乘坐电梯应安静,不可在梯箱内乱蹦乱跳。

6.如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行为者,每人均有权立即劝阻或通知图书馆或物业管理员。

7.发生停电、火警、地震时,请由安全楼梯进出,不要搭乘电梯。

8.电梯行驶中突然停电时乘客应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,并按如下方式处理:

1)立即利用梯厢内对讲机与管理中心取得联系,告之详细状况,并静待救援处理。

   (2)勿尝试打开内、外门,以防坠落。


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

1.学校电子阅览室是供全校师生上网浏览信息,阅读电子图书的场所,仅对本学校师生开放,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必须出示本人证件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。入室读者需衣着整齐,举止文明礼貌。

2.全校师生凭校园卡到电子阅览室服务台进行实名登记,免费开通使用,每人每天可免费提供3小时上机,如时间不够使用,在有空闲计算机情况下可申请加时1小时。

3.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。

4.免费上机服务仅提供查阅资料、下载论文、学习有关学习软件等数字资源,禁止在室内玩游戏及看电影。

5.保持室内安静,不要在室内大声喧哗、重步行走、使用有声通讯工具。

6.爱护计算机和其他设备,不要擅自拆卸、挪动计算机,不要私自插、拔电源及信号数据线,不要违章强行开关计算机和外接设备。

7.未经工作人员允许,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,不要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,修改或删除计算机上的任何系统文件,更不得利用黑客技术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和破坏,一经发现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8.上机过程中出现机器故障,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解决,读者不可擅自处理,损坏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,照价赔偿。

9.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
10.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,解释权归本阅览室。